一、专业培养标准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一线,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具有音乐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基础音乐教学的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具有开展初步音乐创作和艺术活动组织的能力,能在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等教育领域和文化产业领域从事音乐教学、课外音乐辅导和艺术活动指导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与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规格和要求:
1.知识规格与要求
(1)科学知识
①了解与音乐有关的智能、电子等前沿知识与技术;
②了解哲学、军事学、教育学、心理学、政治、形式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学科知识。
(2)专业知识
①把握音乐教学的一般规律,了解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前沿理论、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相关知识;
②掌握中国音乐史与作品分析、西方音乐史与作品分析、民族音乐学、民族民间音乐的理论知识;
③掌握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歌曲作法、作曲技术等非技术理论知识;
④具备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和器乐演奏的技术理论知识。
(3)工具性知识
①掌握基础英语知识;
②掌握音乐文献与资料检索,信息处理的方法与知识。
(4)其他相关科学知识
①掌握艺术学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熟悉音乐作品在创作、传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②把握音乐文化产业发展的动态和社会音乐教育发展的前景;
③熟悉党和国家在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等相关知识。
2.能力规格与要求
(1)基本能力
①信息获取与自主学习的能力:
掌握音乐文献与资料检索的方法,了解音乐教师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具有良好的信息获取、类比学习、融会贯通的能力,适应音乐教师教育学科的发展。
②有效沟通和交流能力:
适应音乐教育国际化、多元化发展的发展趋势,具有跨文化背景下的规范技术语言的沟通、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适应社会能力。
(2)核心能力
①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实践方法,具有分析、解决音乐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②从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出发,运用个人所学的综合音乐知识,具备活动组织和舞台表演能力;
③突出音乐师范教育的专有知识,适应音乐素质教育的社会发展趋势,具备发掘先进音乐教育教学方法的能力。
(3)创新创业能力
①树立科学的创新创业理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的热情和意识,在不断提升专业水准基础上具有科学规划未来职业发展的能力;
②结合职业定位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强化创新创业的实践效果,具备不断探索、勇于创新,积极把握创业动向和掌握创业信息的能力。
3.基本素质规格与要求
(1)政治素质要求: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2)人格素质要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健全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创新创业素质要求:具有创新创业的意识和精神,具有遵纪守法、敬业爱生、团队协作、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职业素养。
二、学制和学位
(一)学制
基本学制四年。修业年限可视学生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最短三年,最长不得超过八年。
(二)学位
学科门类:艺术学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三、毕业要求
(一)学分要求
1. 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获得毕业要求的最低161学分,其中理论教学108学分,实践教学52学分。所修学分中,通识必修课程42.5学分,通识选修课程10学分,学科基础课程21学分,专业必修课程28.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21.5学分,创新创业专门课程5学分,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课程6学分,主要实践教学环节28.5学分。
(二)毕业条件
思想政治合格,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规定的最低学分,所得学分的结构符合要求,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且不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获得学士学位条件
获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详见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
五、时间安排
音乐学本科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四学年教育教学时间分配表
学年学期 项 目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第四学年 | 合计(周)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课堂教学 | 16 | 16 | 16 | 16 | 16 | 16 | 16 | 0 | 112 |
考 核 | 2 | 2 | 2 | 2 | 2 | 2 | 2 | | 14 |
机 动 | 0 | 2 | 1 | 2 | 1 | 2 | 1 | | 9 |
军政训练与入学教育 | 2 | | | | | | | | 2 |
教育见习 | | | | | | | 2 | | 2 |
课程设计 | | | | | | | | 1 | 1 |
微格实训 | | | | | | | 1 | | 1 |
教育实习 | | | | | | | 10 | 6 | 16 |
毕业论文(设计) | | | | | | | | 8 | 8 |
生产劳动 | | | 1 | | | | | | 1 |
社会实践 | | 1次 | | 1次 | | 1次 | | | 3次(暑假) |
毕业教育 | | | | | | | | 2 | 2(业余) |
寒 暑 假 | 4 | 8 | 4 | 8 | 4 | 8 | 4 | | 40 |
教育周数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160 |
学年周数 | 52 | 52 | 52 | 44 | 200 |
六、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一)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学、教育学
(二)核心课程:
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声乐、钢琴、器乐、音乐教育与教学法、和声学、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作品欣赏、外国音乐史与作品欣赏、合唱与指挥、形体与舞蹈、论文专题写作与文献检索
(三)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教育见习、教育实习、艺术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班级音乐会
七、课程设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