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标准
(一)培养目标
1.目标定位
本专业面向基础教育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能在中小学及社会教育机构或行业,从事美术教学与社会美术服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目标内涵
培养学生在入职五年左右具备胜任美术教学工作且能独立开展美术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的能力。主要包括:
(1)系统掌握美术教育教学及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并具有不断优化学科知识结构的能力;
(2)具备良好的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持续提升专业和教学水平的基本素养和能力;
(3)具有综合运用美术理论和方法进行审美教育、综合育人教育的综合实践能力;
(4)能在中小学及社会教育机构或行业,独立承担美术教育教学与管理或社会美术服务工作。
(5)能适应基础教育现代化发展和学校美育改革要求,具有自主学习先进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以及持续发展的学习意识和能力。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师德规范:
1.1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1.2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
1.3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教育情怀:
2.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教育情怀和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认同感。
2.2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3具有遵纪守法、敬业爱生、团队协作、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教师职业素养。
2.4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学科素养:
3.1了解审美文化、文学和历史等基本知识,掌握艺术学知识体系的基本内容和结构关系;
3.2掌握美术学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理解美术学知识体系的历史演变和发展趋势;
3.3具备一定的美术赏析、美术表现与创作等艺术能力,具有在本专业领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素养。
3.4掌握中小学美术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了解当前网络信息技术在中小学教学中的应用,掌握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基本方法;熟练掌握基础英语,掌握英语视听说的语言表达方法;掌握文献与资料检索、信息处理方法。
3.5关注和了解学科前沿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具备收集、整理和把握国内外学科信息的能力。
3.6掌握艺术思维、艺术创新的基本方法,能综合运用美术方式进行美术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运用美术方式进行美术教育、艺术创作与设计、美术策划、文化宣传等创新与创业的基本能力。
4.教学能力:
4.1掌握中小学美术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标准和方法,针对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学科认知特点,运用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获得教学体验的能力;
4.2掌握中小学美术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基础美术教育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4.3具有熟练运用教学语言进行中小学美术教学和交流的能力;能进行教学文件的编纂,如教学计划、教学质量分析报告等,并能说明、阐释;
4.4具有运用多媒体技术开展美术教学的基本能力;
5.班级指导:
5.1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学德育、美育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
5.2掌握班级指导技能,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有效的体验。
5.3了解中小学美育发展趋势,具有组织和指导班级美育活动的基本能力;
6.综合育人:
6.1了解中小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能够有机结合学科教学进行育人活动;
6.2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初步掌握综合育人路径和方法,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具有综合育人实践体验;
6.3掌握综合运用美术理论和实践方法进行审美教育的综合能力;
7.学会反思:
7.1具有逻辑思维能力和批判性思维精神。能够发现、辨析、质疑、评价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现象和问题,表达个人见解。
7.2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实践技能,具有收集相关信息、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基本能力。
7.3具有规划专业学习与职业发展意识,探究学习的科学精神和快乐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适应美术学科的发展。
8. 沟通合作:
8.1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掌握沟通合作学习方式,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的意识;
8.2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并具备一定的协调、管理、竞争能力;
8.3适应现当代美术发展趋势,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的能力;
8.4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自信、灵活地处理新的不断变化的人际环境和工作环境,能够控制自我并了解、理解他人需求和意愿。
二、学制和授予学位
(一)学制
基本学制四年。修业年限可视学生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最短三年,最长不得超过八年。
(二)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毕业条件及学分要求
(一)毕业条件
思想政治合格,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规定的最低学分(含创新创业实训与素质拓展学分),所得学分的结构符合要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且不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学分要求
根据《滨州学院创新创业实训与素质拓展课程学分认定办法》和学院有关规定,学生在修满以上学分外,还需要利用第二课堂获得创新创业实训与素质拓展学分,其中创新创业实训环节至少获得4学分,素质拓展环节至少获得2学分。
四、获得学士学位条件
获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详见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
五、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一)主干学科:
美术学、教育学
(二)核心课程:
心理学基础、教育学基础、班级管理与中学综合实践活动、中学美术教学法(含微格教学)、素描造型、色彩表现、中国画基础1、中国画基础2、绘画材料与试验、绘画方法与技巧、艺术概论、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
(三)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野外写生、艺术采风、艺术考察、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专业综合课程(实训)、毕业设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