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标准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面向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培养政治理想坚定、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掌握舞蹈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现代教育教学规律和舞蹈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能够独立从事中学舞蹈教学、研究和专业管理,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本专业毕业生毕业后5年左右应达到以下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坚定信念,遵守师德规范,立德树人,立志做中学生成长的引路人;热爱中学舞蹈教育,以新时代“四有”好教师为职业理想,具有成为优秀教师的强烈意愿,具有献身教育事业的情怀和精神。
2.具备扎实的舞蹈学学科基础理论和知识,充分掌握中学舞蹈学科的课程标准,具备研究、理解中学舞蹈教材的能力,掌握中学舞蹈教学原理和教学方法,具备良好的舞蹈教学能力和舞蹈实践能力,熟练掌握各种教学技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教学实践能力较强, 教学效果良好;掌握中学舞蹈教育的规律,熟悉舞蹈教育的现状,综合运用舞蹈学科知识、教育教学原理及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具有舞蹈相关课程开发的能力和承担舞蹈教改课题的能力,显示出成为青年骨干教师的能力与水平。
3.具有较为全面的教育、教学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结合中学舞蹈教学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较为丰富的班主任工作实践经验,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具备全面引导中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力。
4.熟悉中学舞蹈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具备在舞蹈技能知识和理论方面继续学习、发展的能力;掌握对教育教学进行反思、评价与提高的能力,具备开展舞蹈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有效进行组织、沟通与合作,在中组教学、合作教学等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经验、锻炼能力。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师德规范:
1.1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1.2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遵行良好的师德规范,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
1.3 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能依法施教。
2.教育情怀:
2.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理解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乐观的精神、端正的人生观、正确的价值观,对自己从事教师职业有自豪感和荣誉感。
2.2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 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3 尊重中学生独立人格,尊重个体差异,尊重教育规律和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维护中学生合法权益,重视学生的知识、能力与品德的全面协调发展,以引领中学生成长成才为己任。
3.学科素养:
3.1 掌握舞蹈学专业基础知识,具有扎实的舞蹈表演和舞蹈教学的知识和能力,具备较强的舞蹈作品欣赏、分析能力,具备良好的编创、排练和教学能力。
3.2具有广博的人文知识与基本的科学素养,能够将政治、历史等学科知识融入舞蹈教学;具有扎实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具有教学管理、组织中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形象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能辨识、分析能力。
3.3了解人文社会和科学的一般知识,具有一定的媒介素养和跨文化、跨学科素养,积极提高舞蹈综合素养。
4.教学能力:
4.1 普通话规范,具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具备较好的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书写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具有制作课件能力。
4.2掌握舞蹈学科教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准确理解中学舞蹈课程标准的内涵,熟悉当前中学舞蹈教材和教参,掌握舞蹈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基本教学技能;基本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具有融合知识、技能和技术进行舞蹈教学的初步经验;能够根据特定的学情与教学目标,选择适当的教学内容、方法和技术,独立进行教学设计,能上好每一堂课。
4.3 能够对自己或他人的舞蹈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进行评价、反思和研讨,有持续改进的意识和能力,把握舞蹈学科教学的学术动态,尤其是对本专业的舞蹈教育特色思想有一定的了解,能针对教学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探究,形成研究成果。
5.班级指导:
5.1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充分认识德育的重要作用,了解中学德育目标、原理、内容与方法。
5.2 掌握班级建设与管理的原理和原则、基本策略与基本方法,熟悉班级组建、班级活动组织、中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与家长沟通合作等班主任工作的能力和素养。
5.3 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实践经历,在实践过程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 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引导中学生健康成长。
6.综合育人:
6.1 树立育人为本的理念,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养成教育规律,善于抓住教育契机,促进学生全面和个性发展。
6.2 理解学科育人的价值,掌握中国语言文学学科蕴含的丰富人文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初步掌握学科育人的内容、途径和方法,能够有机结合学科教学进行育人活动。
6.3 掌握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和开展各种教育活动进行育人的内涵和方法,具有通过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的能力。
7.学会反思:
7.1 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具有不断提高舞蹈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的意识。 主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学习、不断改进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
7.2 积极了解国内外舞蹈教改动态,能够按照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个人职业生涯规划。能够正确分析自我,明确学习目标,理清发展重点,制订自己的专业发展规划,对专业发展能够进行有效的自我管理,在实践中确实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7.3 具有反思的意识,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能分析和解决中学舞蹈教育教学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研究能力,能写规范的舞蹈教研论文。
8.沟通合作:
8.1 充分理解学习共同体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系统掌握团队协作的相关知识与技能。
8.2 具有团队协作活动的体验,掌握小组学习、专题研讨、网络分享等交流合作的方式方法,能够与中学生、家长、同事、社区等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
8.3 具有较强的社会服务意识与团队协作精神,能运用专业优势参与校园、社区文化建设。
二、学制和授予学位
(一)学制
基本学制四年。修业年限可视学生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最短三年,最长不得超过八年。
(二)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毕业条件及学分要求
(一)毕业条件
思想政治合格,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规定的最低学分(含创新创业实训与素质拓展学分),所得学分的结构符合要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且不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学分要求
根据《滨州学院创新创业实训与素质拓展课程学分认定办法》和学院有关规定,学生在修满以上学分外,还需要利用第二课堂获得创新创业实训与素质拓展学分,其中创新创业实训环节至少获得4学分,素质拓展环节至少获得2学分。
四、获得学士学位条件
获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详见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
五、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一)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学、教育学
(二)核心课程:
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欣赏、芭蕾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
(三)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教育见习、教育研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创业教育